冊亨:訂婚彩禮引爭端 村“兩委”聯合調解握手言和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一起由訂婚彩禮而引起的婚約財產糾紛案在弼佑鄉(xiāng)偉外村“兩委”的聯合調解下,最終當場圓滿解決。
2013年3月,黔西南州冊亨縣弼佑鄉(xiāng)偉外村的男青年鄂某與本村女青年駱某在廣東務工期間認識并相戀,并于2013年年底雙方都回家過年的時候訂婚,訂婚當天,鄂家給予了何家婚金3200元、母奶錢2400元(當地訂婚時男方付給女方父母的一種瞻育金)、訂婚辦酒購物花費約4853元,共約10453元。訂婚后不久,雙方各自外出打工,相互間聯系并不多,長此以往,感情逐漸淡化,相互間失去了信任,女方駱某沒有信心和鄂某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愿望。
最近,雙方關系開始僵化,女方要求解除婚約,并且愿意返還訂婚禮金和物資花銷。但是鄂某要求女方除了返還訂婚禮金和物資花銷外還要求女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經村“兩委”深入調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而按照當地習俗訂立了婚約,駱某付給鄂某訂婚彩禮5600元和物資花費約4853元。
經“村兩委”多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了一致,女方駱某同意一次性返還訂婚彩禮和物資花費共10453元,男方鄂某也表示同意,雙方當場簽訂了協議。(歐根雪 岑光景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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