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14時11分,興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群眾報警稱:在該縣新龍場鎮(zhèn)煤炭坡頂公路上有一具男尸和一女傷者,現場還有一輛自行車和一塊車輛的保險杠,可能是一個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請交警隊派員處理。接到報案后,該隊領導高度重視,大隊長劉興才、副教導員王家友、副大隊長石曉聰、王建林立即率精兵強將迅速于當日15時趕到事故現場開展相關工作,并對傷者進行現場救助。
經過民警們周密的勘查和仔細搜索,初步確定此次交通事故為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肇事逃逸車輛為農用運輸車,并判斷出該車逃逸方向。該隊立即在現場成立緝逃專案小組,啟動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查緝預案,組織警力堵截肇事逃逸車輛和查緝肇事逃逸者。由劉興才大隊長與副教導員王家友二人在事故現場對過往車輛進行盤查;民警李登云配合刑偵大隊法醫(yī)鄧廷興對死者進行尸體檢驗;由副大隊長石曉聰與王建林帶領民警羅光宇朝肇事農用車逃逸的青山方向沿途進行排查。
在對青山鎮(zhèn)冊盤線沿線三個砂石廠進行排查車輛的運砂記錄時,發(fā)現一輛在洪利砂石廠內運砂的藍色無牌號農用運輸車與肇事逃逸車輛特征相符。16時30分,石曉聰與羅光宇二人在普安縣青山鎮(zhèn)洪利砂石廠內將該嫌疑車找到,通過對嫌疑車輛上的痕跡和遺留物對比,確認了該車就是此次事故的肇事車輛。經查,該無牌號農用運輸車車主劉明標(男,28歲,住新龍場鎮(zhèn)加豐村馬白箐組2號)有重大作案嫌疑。辦案民警在新龍場鎮(zhèn)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找到劉明標家,但劉已不知去向。
通過民警耐心細致地給犯罪嫌疑人家屬做思想工作,劉明標于當晚22時到興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投案自首,并對其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現查明:2009年10月11日,劉明標駕駛無牌號農用車沿20313省道從興仁向普安方向行駛。13時30分,當車行駛到20313省道煤炭坡(小地名)處時,碰撞對向由朱某某駕駛的自行車肇事后駕車逃逸,造成朱明金當場死亡、自行車乘車人受傷的交通事故。
至此,這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歷時8小時成功告破。
目前,肇事車輛已被交警大隊扣押,犯罪嫌疑人劉明標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