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新聞報道稿費補助最高可達1000元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普安縣出臺文件對新聞報道稿費進行補助,在《人民日報》頭版頭條發(fā)表的通訊和在《中央電視臺》播出的新聞每條補助可達1000元。
為鼓勵通訊員積極寫稿宣傳普安經(jīng)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成果,樹立普安形象,普安縣結(jié)合實際制定了《普安縣新聞報道稿費補助辦法(試行)》,凡是在國家主流媒體、省主流媒體和州主流媒體和州以上其它相關媒體發(fā)表新聞作品以正面形式宣傳普安的全縣通訊員均可享受補助。其補助標準是按照所采用的媒體的影響力大小決定。除在《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臺》等國家級主流媒體最高可達1000元外,在《貴州日報》、《貴州電視臺》、《貴州人民廣播電臺》等省級主流媒體最高可達300元;在《黔西南日報》、黔西南電視臺等州級主流媒體最高可達100元。(楊家賢報道)

頻道推薦
共有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