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亮點黔西南訊 3月15日,經(jīng)過調解和審理,普安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原告當庭支付7200元撫養(yǎng)費。
張某與李某原是夫妻關系,雙方共同生有一女李小某,張某以雙方感情徹底破裂為由起訴到法院請求判決與李某離婚,并由李某撫養(yǎng)李小某。本案主審法官收到案件后,本著家事庭紛調解先行的原則,在庭審前面對面多次對雙方進行調解,還邀請各自家屬在場對雙方進行勸說,希望雙方能夠和好繼續(xù)生活,但雙方依然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3月15日,法院通過審理了解到,雙方對離婚及孩子撫養(yǎng)問題并無爭議,二人矛盾糾紛的焦點在于孩子撫養(yǎng)費付多少、如何支付的問題。主審法官從矛盾焦點入手,本著保障孩子合法權益及化解雙方矛盾糾紛的原則,再次對雙方進行調解,最終張某與李某自愿達成離婚協(xié)議,孩子由李某撫養(yǎng),張某則每月支付撫養(yǎng)費600元,且當庭兌現(xiàn)了1年的撫養(yǎng)費,并承諾之后撫養(yǎng)費定按時支付。
在該案中,原、被告雙方都達到各自所需,孩子的權利得到了保障,離婚糾紛得以成功調解。(謝莉平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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