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父親離世時留下槍支 現今兒子持有難逃刑責
亮點黔西南訊 老實巴交的農民韋某,怎么也想不到,20年前父親離世時留下兩支火藥槍給他,用于守護耕牛、防盜,熟知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犯罪。12月11日被望謨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2014年6月5日,望謨縣坎邊鄉(xiāng)派出所民警在該鄉(xiāng)新坪開展工作時,獲取韋某家私藏槍支的線索后,隨即前往韋某家中對其進行法律方面的說服教育,韋某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向公安民警交代,‘槍支是其父親20年前離世時留下的,當時牛、馬經常被偷,為防盜就留下至今’,并當即將家中的兩支金屬單管火藥槍交給公安民警。經鑒定,韋某非法持有的兩支槍支均為自制火藥槍,其中一支能正常擊發(fā),一支不能正常擊發(fā)。
韋某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已觸犯刑律。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提起公訴。
目前,望謨縣人民法院已審查立案受理,且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楊光勇 報道)
了解黔西南更多資訊,盡在亮點黔西南網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免費閱讀。
![](/images/ldqxn_wx.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