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政府表彰“南疆稅案‘貴州5.25’專案組”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出臺《州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南疆稅案‘貴州5.25’專案組有關集體和個人的決定》的表彰文件,對在案件查辦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南疆稅案是建國以來黔西南州乃至貴州省最大的涉稅案件之一。案發(fā)后,黔西南州的稅務、公安、檢察、法院等單位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專案組,在省有關部門和黔西南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在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經過一年零八個月的艱苦奮戰(zhàn),打掉了一個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為主要手段進行偷稅的團伙,有力地凈化了經濟社會環(huán)境。經查實,黔西南州涉及21戶企業(yè)與云南昆明裕華煤炭有限公司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通過中間人取得該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598份,涉及金額55044萬元,稅額9357萬元。目前,己對21戶涉案企業(yè)中的13戶企業(yè)查補入庫稅款、滯納金2044萬元;已移送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8戶企業(yè)中,6戶的涉案人員已經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11人被判處刑罰,判處罰沒收入l556.9萬元,判處個人罰金400萬元。
為了鼓舞士氣,激勵先進,經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對在南疆稅案“貴州5.25”專案中有突出貢獻的黔西南州國家稅務局稽查局、黔西南州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兩個先進集體,黔西南州國家稅務局羅大騫、黔西南州公安局李浩、黔西南州檢察院鄭建華、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李華敏等39名個人分別給予個人二等功、三等功和嘉獎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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