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被查后怎么處理? 興義交警:刑事拘留!
興義公安交警持續(xù)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已20余天,查獲多名“酒司機”。通過新聞媒體曝光,“酒司機”被查獲的場景相信大家已不陌生,然而,不少群眾表示,還想知道“酒司機”們被查處后,下一步如何處理。近日,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做出回應:涉嫌醉酒駕駛者,一律刑事拘留!
4月16日,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對3月27日至4月2日查獲的15名涉嫌醉酒駕駛的嫌疑人集中執(zhí)行刑事拘留。
張某,查獲日期3月29日,酒精含量為221.89mg/100ml
黃某某,查獲日期3月31日,酒精含量為157.33mg/100ml
羅某,查獲日期3月29日,酒精含量為153.64mg/100ml
雷某,查獲日期3月31日,酒精含量為143.50mg/100ml
周某某,查獲日期3月28日,酒精含量為142.50mg/100ml
徐某某,查獲日期3月30日,酒精含量為135mg/100ml
岑某,查獲日期3月30日,酒精含量為119.52mg/100ml
成某某,查獲日期3月29日,酒精含量為114.48mg/100ml
鮮某某,查獲日期3月28日,酒精含量為110mg/100ml
朱某某,查獲日期3月31日,酒精含量為104.57mg/100ml
任某某,查獲日期3月31日,酒精含量為102mg/100ml
王某,查獲日期4月2日,酒精含量為97.28mg/100ml
徐某某,查獲日期3月31日,酒精含量為97mg/100ml
宋某某,查獲日期3月27日,酒精含量為93.99mg/100ml
宋某某,查獲日期3月29日,酒精含量為93.56mg/100ml
(按照酒精含量高低排名,與拘留站位無關(guān),不可對號入座)
對于醉酒駕駛被查處的違法駕駛?cè)耍宦尚淌戮辛、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外,興義公安還將聯(lián)合檢察機關(guān)、審判機關(guān)對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的案件實行快偵快辦,以零容忍的執(zhí)法態(tài)度,對醉酒駕駛行為保持嚴管重處的高壓態(tài)勢,請酒后欲駕車的駕駛?cè)苏J清形勢,三思而后行。(興義市交警大隊)
責編:蔡榮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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