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興義一30年老夫妻上法庭鬧離婚
離婚
是一段婚姻的終結
但并不是人生的終點
好合好散是對雙方彼此的尊重
近日,興義市一對中年夫婦因為“冷暴力”上法庭鬧離婚。
據(jù)了解,51歲的黃女士和58歲的代先生雙方系再婚,結婚已30年,1992年共同生育一女(已病故)。近年來,二人常因家庭瑣事產(chǎn)生不悅,黃女士長期遭受“冷暴力”。今年5月底,一氣之下黃女士一紙訴狀將代先生告上興義市人民法院捧乍法庭,要求離婚。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原告黃女士與被告代先生二人感情確已破裂,雙方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無債權債務,但雙方對共同居住的房屋處置分岐較大,爭吵不休。
“你們在一起這么多年,就算沒有了感情,應該還有點“友情”,你們都應該互相體諒一下,沒必要因為一點財產(chǎn)弄成了仇人,就算離婚了也要過好各自的生活,好聚好散……”法官通過近兩小時的以情調解,最終雙方自愿達成離婚調解協(xié)議,房屋歸代先生所有,由代先生一次性補償黃女士12000元,雙方和平“分手”。
捧乍法庭干警
興義市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依法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利,是法律考慮的第一要素。對于少數(shù)沖動型離婚,經(jīng)審理認為夫妻感情未達破裂標準的,裁判不準予離婚,讓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去修復感情、挽回感情;對于長期分居、情感背叛、惡習不改、家庭暴力、性格不合等因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依法裁判準予離婚,及時保護相關人員的合法權利。
據(jù)介紹,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興義市法院捧乍法庭受理各類案件314件,其中婚姻家庭類案件95件,受理的案件大多以調解或撤訴方式結案,取得良好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興義市法院捧乍法庭辦公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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