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納興高速逆行6公里 只為了回家拿手機
9月13日晚18點25分許,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大隊義龍聯(lián)勤片區(qū)值班民警周康友接到支隊指揮中心指令電話稱:“接過路司機報警稱有一輛紅色小車在納興高速格沙屯往萬屯方向逆向行駛,情況十分危險,請出警處置。”值班民警周康友接警后帶領輔警唐昌興迅速出警前往處置,趕往報警路段。
值班民警一直由義龍西收費站巡查至雨樟收費站都未發(fā)現(xiàn)該車。后通過跟支隊指揮中心匯報情況后,支隊指揮中心通過路網(wǎng)卡口查詢到該車已經(jīng)逆駛到萬屯收費站下站。支隊指揮中心通過查詢信息聯(lián)系上該駕駛人,駕駛人由萬屯前往興義的途中,支隊指揮中心指令興義市交警大隊前往攔截,后攔截到該車,并將該車及駕駛人移交給州交警支隊高速大隊。
經(jīng)了解,駕駛人為楊某某,打算從萬屯駕駛貴EMH***號小型轎車前往興仁,因?qū)⑹謾C遺忘在家里,情急之下居然一路逆行6公里左右到萬屯后才從萬屯收費站下站回家拿手機。這一路的逆行,導致前前后后有十多個路過駕駛人報警,所幸未引發(fā)道路交通事故。值班民警針對楊某的嚴重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并對楊某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違法行為依法給予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處罰,同時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高速交警提示:車輛駛過下站路口時請繼續(xù)行駛至前方下一個收費站下站后再掉頭回來,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倒車或逆行。
(周康友)
責編:靳靈儀 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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