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冊亨:坡妹派出所“分類調解”促和諧
坡妹鎮(zhèn),位于貴州省黔西南州冊亨縣城76公里外的大山深處,轄19個村(居)200個村民小組,總人口5.4萬余人,布依族、苗族、仡佬族、壯族等少數(shù)民族占53.05%。近年來,坡妹派出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簡單的事重復做、重復的事用心做,自2016年以來創(chuàng)新實踐“分類調解法”,成功調處矛盾糾紛700余起、規(guī)范建檔300余起,有效預防、避免和減少了因矛盾糾紛引發(fā)的治安和刑事案件。2016至2018年,全鎮(zhèn)刑事立案從18起、12起至8起逐年下降,受理治安案件從38起、34起至21起逐年下降,治安逐年向好,百姓安居樂業(yè),社會和諧穩(wěn)定,推進平安鄉(xiāng)村建設高質量發(fā)展并取得顯著成效。
聚焦勞資糾紛——讓“討薪”行為更理性
坡妹鎮(zhèn)是全省100個示范小城鎮(zhèn)和全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重點鎮(zhèn)之一,各項建設如火如荼,勞資糾紛時有發(fā)生。坡妹派出所處警民警首先是控制現(xiàn)場事態(tài),嚴防矛盾激化升級。隨后要安撫雙方情緒,展開詳細調查,組織欠薪方能“拍板”的負責人和討薪方協(xié)商解決辦法。如欠薪方不能盡快解決問題的,派出所當場要求欠薪方立下欠薪字據(jù),幫助討薪方收集證據(jù),并將其納入失信名單管理。同時,告知討薪方合理合法的維權渠道,提醒其不能違法傷害自身利益,并主動幫其聯(lián)系勞動監(jiān)察、工會及司法部門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018年7月11日,張某某一行3人在納塘村一養(yǎng)殖場路口搭棚堵路討薪,緣于養(yǎng)殖場拖欠3人共23萬元工錢,多次討薪未果。處警民警首先安撫3人,宣講有關法律法規(guī),告誡其阻工堵路行為違法、后果嚴重。待民工情緒平復后,民警現(xiàn)場組織雙方調解。經協(xié)商,養(yǎng)殖場當場承諾在當月先行支付10萬元,余款待項目工程款到后支付,張某某等人保證不會再發(fā)生阻工堵路并當場拆除所搭建屋棚。
聚焦家庭糾紛——讓“親情”維系更溫暖
在坡妹,夫妻糾紛、妯娌糾紛、父子糾紛、婆媳糾紛、兄弟糾紛等家庭糾紛調解是派出所的一項重要工作。坡妹派出所處警民警第一是聽取雙邊意見,找到共性的矛盾焦點;第二是宣講中華傳統(tǒng)美德,勸和向善;第三是算清矛盾糾紛一旦升級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嚴重后果,擺明利害關系和法律賬、經濟賬、形象賬、親情賬。待當事人冷靜之后,再分別做當事人思想工作,最后再集中講清對的“點”與錯的“點”,以促成和解。
2018年2月13日,岜達村村民韋某某揚言要殺妻子娘家人。處警民警到場時,女方已回娘家,只有韋某某一人在家。詢問得知,韋某某夫妻長期各自在外務工,長期分居兩地,小孩由父母照顧。由于妻子掙多少用多少,家里全靠丈夫寄錢開支,加上日常溝通欠缺,各自猜疑與不滿便與日俱增,逐步發(fā)展到吵架和揚言殺人的地步。對此,民警兵分兩路,分別對韋某某夫妻二人做工作,從身體生理、家庭責任、夫妻感情和孩子健康成長等方面入手做工作。經過民警耐心的勸導,韋某某夫妻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從此共同承擔家庭開支,同向同行,同心同德,如今和諧如初。
聚焦事故糾紛——讓“賠償”協(xié)商更合理
基層社會常見事故牽扯到賠償糾紛主要是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坡妹派出所處警民警會迅速趕到現(xiàn)場,掌握真實情況,安撫傷、亡人員家屬,了解當事人或死者家屬真實想法特別是對事故結果認定的意見。然后充分評估研判事故可能引發(fā)的社會風險,積極用好治安信息員、警務助理、村組干部及當事人的親朋好友收集掌握動態(tài)信息。在事故認定無疑后即行調解,劃清各自責任特別是明確主責、次責。以交通事故為例,對有保險的,處警民警將現(xiàn)場勘察資料提交給交警大隊并由其下達事故認定書,由保險公司處理。不管是哪一種事故,都以減小負面影響、防范化解風險和合理合法維護受害者利益為重。
2018年12月27日,同心村村民毛某倫駕駛“三無”車拉沙經過富民橋,停在路邊時,因剎車失靈壓死張某。張某親屬要求毛某倫賠償60萬元,而毛某倫只愿賠償6萬元。由于雙方分歧較大,處警民警了解情況后,組織雙方多次協(xié)商,最后以20.01萬元達成協(xié)議,當事雙方認為派出所調解折衷考慮了雙方利益,十分滿意。
聚焦鄰里糾紛——讓“鄉(xiāng)黨”關系更和諧
村民之間、鄰里之間“張家長李家短”的“禍從口出”式矛盾糾紛或山地林權“邊邊角角”爭執(zhí)十分常見,處理如不及時,極易升級為案件。坡妹派出所處警民警會先把事情的來龍去脈理順,搞清事實。然后組織當事雙方面對面交談,向他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把涉及言行舉止的錯誤以及給對方帶來的不好影響擺明白,以說服勸導的方式,促使爭議雙方互諒互讓。
2019年6月12日,尾灑村,村民潘某某因放在家里的錢找不到了,想到之前鄰居家的孩子到自己家里玩過一次,便懷疑是鄰居家孩子偷了去,遂去鄰居家罵人。對此飛來“臟水”,鄰居一家當然不能接受,對罵一觸即發(fā),很快擺出了打架的陣勢。接警后,處警民警認真開展走訪調查,確定潘某某懷疑鄰居偷錢一事沒有實據(jù),且鑒于潘某某常醉酒、好打牌,對自家存錢多少、用錢去處也講不清楚,故自身原因不能排除。民警當即教育潘某某無端懷疑鄰居偷竊不對,影響團結,應當?shù)狼浮M瑫r,勸導潘某某的鄰居網(wǎng)開一面,不再追究,握手言和,矛盾就此化解。
聚焦案件糾紛——讓“民事”賠償更人性
派出所處理的案件糾紛,主要是案件里的民事賠償部分,一是傷害案件中的醫(yī)療費、誤工費、生活費賠償。二是損壞公私財物案件中受損財物的賠償。案件發(fā)生后,涉及賠償如是民事糾紛引起的,坡妹派出所的調解,首先是給違法人員講清其行為導致的后果,做其工作爭取實現(xiàn)主動賠償,盡量把當事人損失追回,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涉及賠償如不是民事糾紛引起的,比如傷害案件,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案,派出所都會盡量給受害方提供方便,全力支持其通過司法訴訟等方式維護權益,同時實現(xiàn)違法必懲。
2018年3月,為貫徹落實退耕還林政策,政府出資采購果苗分發(fā)給村民。在岜凡村的分苗現(xiàn)場,村民哄搶果苗,場面一度混亂,為了維護秩序,做好臺賬,村主任郭某江要求簽字后領取。但是李氏兄弟不聽“打招呼”,不登記就執(zhí)意將大量苗木拉走,并在郭某江出言阻止時產生口角,進而激化升級為毆打郭某江。接警后,處警民警快速趕到現(xiàn)場,完成調查取證后,依法將李氏兄長拘留,但其弟已逃到外地躲避處罰。為維護受害人權益,民警最終聯(lián)系到外逃的李氏小弟,向其講清逃避責任和處罰的嚴重后果,并將其勸回村里。2018年臘月29日,李氏兄弟與郭某江一同到派出所,當面向郭某江賠償了2300元醫(yī)療費,并繳納了被依法處罰的500元罰款。隨后,在民警調解下,李氏兄弟與郭某江握手言和。如今,李氏兄弟都很感謝公安機關的處理。
冊亨縣公安局坡妹派出所緊緊圍繞增加人民群眾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開展工作,結合實際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本土化,著力在“化矛盾、抓防控、降發(fā)案、保平安”上抓創(chuàng)新,出實招,通過對“源頭性”“萌芽性”問題的早介入、早處置,最大限度的減少了“民轉刑”案件的發(fā)生,有效防范化解風險隱患,不斷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讓“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警民雙滿意”成為新常態(tài)。
(朱玉敏 殷選擇)
責編:羅雯文 盧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