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四舉措”加強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建獎評制度
亮點黔西南訊 為進一步營造普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fā)展的良好氛圍,黔西南州普安縣采取“四舉措”,強化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一是強化新聞宣傳隊伍建設。要求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縣屬各單位要有1名班子成員分管宣傳工作,鄉(xiāng)鎮(zhèn)要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作為通訊員,縣屬各單位要有1名以上工作人員為通訊員。強化學習培訓,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相結合的方式,積極支持和選派通訊員參加各種宣傳報道培訓,并通過從基層選派通訊員上掛學習和從上級部門下派干部到基層鍛煉相結合的方式,培養(yǎng)鍛煉通訊員,努力提高宣傳報道隊伍素質。
二是強化新聞稿件質量。要求一般性稿件必須準確及時;重大活動、突發(fā)事件的稿件,報送前須經分管領導審核;涉及各級黨委、政府主要決策、重要會議以及涉及民族、宗教、反腐倡廉等其他重要題材的對內對外報道,須經主要領導審核。
三是建立和完善獎勵激勵和考評制度。從全面調動和激發(fā)廣大干部抓宣傳報道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出發(fā),明確各鄉(xiāng)鎮(zhèn)、縣屬各部門要立足自身實際,及時建立健全制定年度宣傳報道考核措施和獎勵辦法,落實獎勵激勵經費,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并將宣傳報道工作納入干部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來考核。目前,青山鎮(zhèn)、縣紀委、縣政協(xié)等部門已建立完善了考核獎勵機制。
四是建立稿件登記和定期通報制度。實行每月通報制度,每月由縣委宣傳部統(tǒng)計后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宣傳報道完成情況納入全縣年目標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嚴格獎懲。
(楊家賢 龍啟兵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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