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竟辦喬遷宴 興仁一對夫婦被行政拘留參與者被警告
“我錯了,不應該在這個時期來辦酒,應該聽從政府的安排,大家不要學我......”近日,身在拘留所被拘留的興仁縣大山鎮(zhèn)村民錢某某、劉某某夫婦后悔不已,慚愧地低下了頭。
1月29日,黔西南州興仁市公安局大山派出所在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中,發(fā)現(xiàn)村民錢某擬于1月31日舉辦喬遷宴,遂分別于1月29日、30日兩次到其家中開展疫情防控宣傳、勸導并送達《興仁市人民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通告》。事后,錢某夫婦二人不聽規(guī)勸,我行我素,于1月30日下午和1月31日在其新建房屋的后院偷偷聚集親友50余人舉辦喬遷宴。錢某夫婦的行為違反了《興仁市人民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通告》,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該鎮(zhèn)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了一定危害,在人民群眾中產生了不良影響。錢某夫婦二人于2月1日被興仁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對積極參與者給予警告。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處在關健時期,希望廣大人民群眾嚴格執(zhí)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少聚集、少出門、勤洗手、戴口罩,同心同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
(胡韻 黃丹)
責編: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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