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24日16時44分許,嫌疑人駕駛無號牌紅色彎梁二輪摩托車在興義市富興路林興網(wǎng)吧旁,將橫過道路的行人于某撞到,并駕駛無號牌紅色彎梁二輪摩托車往興義市興達市場方向逃逸,于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受傷。
事故發(fā)生時,嫌疑人將其撞倒后揚長而去,既沒有下車查看于某的情況,也沒有打電話報警,情節(jié)極其惡劣,致傷者生命于不顧。
經(jīng)查,下圖中駕駛無號牌紅色彎梁二輪摩托車的駕駛員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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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該肇事駕駛人信息的單位或個人可以與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聯(lián)系。提供線索屬實且能信息幫助公安機關破案者獎勵人民幣叁仟元,并為其保密。
在此,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敦促肇事者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聯(lián)系電話: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0859-3223211
劉警官:18085916696
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2016年7月5日
【提醒】 發(fā)生交通事故,要及時搶救傷者
通常情況下,由于交通事故的突發(fā),肇事者會產生強烈的心理刺激,表現(xiàn)出顧此失彼等各種反常行為,因害怕法律制裁和經(jīng)濟賠償,在恐慌中駕車迅速逃離現(xiàn)場,有的甚至再在逃逸過程中繼而發(fā)生新的道路交通事故。然而逃逸只能加重肇事者的罪行,甚至原本只需承擔民事責任的,會升級為承擔刑事責任。所以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一定要積極搶救傷者并報警、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等待民警過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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