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聲“爸、媽”,他們等了33年……
“33年了!感謝民警不放棄,我一直幻想著這一天的到來,這下真的實現(xiàn)了!”民警將找到孩子的確切消息告知李某某后,他頓時喜極而泣,孩子失蹤的33年里,他無數(shù)次幻想過奇跡的降臨,在興仁民警的不懈努力下,這個奇跡真的出現(xiàn)了。
1988年的一天,李某某年僅三歲的兒子失蹤。從那以后,李某某及其家人開始了漫長的尋親之路,多年以來,李某某不放過任何一絲可能找到兒子的希望。
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guān)開展以偵破拐賣兒童積案、查找失蹤被拐兒童為主要內(nèi)容的“團圓”行動,全力偵破一批拐賣兒童積案,全力緝捕一批拐賣兒童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一批改革開放以來失蹤被拐的兒童。興仁市公安局積極響應,組織民警深入農(nóng)村、外來人口聚居地、重點拐入拐出地宣傳“團圓”行動,為疑似被拐兒童和被拐兒童家長采血收集樣本。
“不論結(jié)果如何,都要去試試,絕不能錯過任何一個找到兒子的機會。”知悉“團圓”行動后,李某某立即到興仁市公安局主動采集DNA血樣,希望能夠通過DNA樣本比對成功,找到失散30余年的兒子。
“通過全國各地對“團圓”行動的大力宣傳,DNA信息采集系統(tǒng)會不斷有新的樣本信息錄入。”興仁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雷勇介紹,正因為如此,民警會反復不斷對系統(tǒng)內(nèi)采集的DNA樣本進行查詢比對。
在今年4月的一次DNA數(shù)據(jù)比對過程中,民警收到了數(shù)據(jù)庫中1名男子的DNA血樣和李某某DNA高度吻合的信息反饋。得此信息后,民警十分興奮,迫不及待地電話聯(lián)系李某某,通知其到公安局刑偵大隊重新采集DNA血樣進行再次比對確認。經(jīng)仔細比對后并多方確認,該男子正是李某某1988年走失的孩子。
隨著工作深入開展,民警了解到,李某某走失的兒子現(xiàn)在廣州市白云區(qū)工作,取名叫陳某星。為了幫助他們順利重逢,民警主動聯(lián)系陳某星,并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xié)商,積極促成雙方見面認親。
2021年4月22日,興仁市公安局民警帶著李某某及其家人踏上了去往廣州認親的道路。
“爸!媽!”在廣州市白云區(qū)某賓館內(nèi),李某某夫婦終于見到離別了33年兒子,再次痛哭不止,因為這一聲,他們等了33年,既是喜極而泣,也是對自己33年來不放棄尋找兒子畫上的一個圓滿句號。“沒有警察同志,這個娃不可能找到,感謝你們。”李某某的妻子王某芬激動地說道。
看到骨肉分離33年后再次重逢的感人畫面,辦案民警覺得一切都很值。
“現(xiàn)在兒子雖然遠在廣州,但是我們每天都會在微信上聊天,打算下個月再去兒子廣州的老家看看。”短短的幾句話,讓我們看到了李某某夫婦滿滿的幸福感......
(劉麗芳 張好勇)
責編:盧生龍
![](/skin/list_news/images/icon.png)
頻道推薦
共有0條評論